肥是原罪
香港人對肥的定義十分苛刻。曾經聽過別人就女生超過五十公斤就是肥,從不考慮身高、體脂比例等等。我是別人口中的超級肥妹,是那一種在體育課上經常流汗的肥妹,是那一種九分鐘跑經常不及格的肥妹。
事實上,肥限制了我的生命,這是赤裸裸的真相。肥令我不敢去户外活動,因為我汗流浹背的樣子實在是十分不討好,我亦不想下自己的面子。大家中學的回憶不外乎是周六去賣旗和學校旅行。這個充滿青春活力的記憶都不在我腦海中。我到現在才發原來三年高中的旅行都沒有我的身影,好像當時我都是在埋頭苦幹地溫習。你問我會不會後悔,我會說沒有,但是總有一點點的遺憾。
我明白將一切歸咎到肥是不理智的,但我的性格的確某程度上都被’’他’’扭曲了。交朋友對我來說是很困難的,我很害怕別人因爲我肥而不願意與我來住(對,我真的這樣想)。一般女孩子圍在一起會說什麼?多數是漂亮的衣服、心儀的男孩等等。我卻跟這些話題格格不入。她們不會邀請我是拍攝,因為我的存在會影響整張照片。我甚至不敢跟別人討論愛情,因為我知道沒有人會喜歡一個肥女孩。
我知道是我錯。我管不住嘴巴,又不愛連動,但我現在已經十分努力去改變。
很多人說肥也可以活得出色。我是十分佩服這些人,因為我確在沒有自信面對這樣醜陋的自己。
當你滿身都是缺點的時候,愛自己是很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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